综合科工作职责
2018年09月17日 18:19 人才公寓建设与东明校区管理办公室 【点击次】
第一条 负责组织人才公寓建设与东明校区管理办公室和直属支部的各种会议以及会议的记录、整理和存档工作。
第二条 负责对内、对外的联络和协调及接待准备工作,以及信访、投诉的调查处理。
第三条 负责各种报表、信函、文件的接收、处理及反馈。
第四条 注重多方沟通,领会上级单位文件精神;及时有效地与上级主管单位、地方政府机关等部门沟通协调。
第五条 负责学校关于东明校区建设有关决议的督查、督办和反馈。
第六条 负责本部门与学校各处室往来工作。
第七条 负责除工程技术档案之外档案资料的收集、归档与管理。
第八条 负责本部门印章、财务、资产的管理。
第九条 负责本部门的宣传报道工作。
第十条 负责本部门工会相关工作。
第十一条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