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保障科工作职责

2018年09月17日 18:21  人才公寓建设与东明校区管理办公室   【点击次】

 

第一条  负责我办职责范围内东明校区和城北路家属区日常事务的管理。

第二条  协调处理东明校区各类突发事件,落实学校对东明校区行政、后勤管理要求,协调后勤服务中心做好东明校区水、电、暖的正常运行。

第三条  负责与东明校区所属的地方政府和政府职能部门的协调工作。

第四条  负责东明校区的综合治理和社区、爱卫会工作;协调保卫处做好院区车辆进出、停放等管理工作。

第五条  负责东明校区基础设施的维护管理和东明校区环境美化、绿化管理。

第六条  负责我办国有资产清查、产权登记、产权界定、统计报表、移交管理工作。

第七条  负责东明校区资源整合利用管理。

第八条  参与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

第九条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