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中医药大学东明校区值班制度
2025年03月10日 10:46 【点击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值班工作,建立健全值班工作机制,保障东明校区安全稳定和各项工作正常有序运转,结合东明校区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值班工作是学校重要日常工作,是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值班工作应遵循反应迅速、服务优良、运转高效、处置得当、沟通及时、保密安全的原则,全面准确掌握情况,及时报告重要信息,快速、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维护广大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和校园稳定。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值班,是指在工作日、双休日、法定节假日与寒暑假由学校统筹安排的值班。
第二章 值班形式
第四条 东明校区总值班实行东明校区综合管理办公室、离退休职工工作处、后勤服务中心、继续教育学院等部门处级干部、科级干部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日常管理及排班由东明校区综合管理办公室统筹安排。
第五条 值班时段:东明校区工作日工作时段由东明校区综合管理办公室值班,休息时段(当日18:00-次日8:30)值班人员需在值班室值守。法定节假日、寒暑假以及休息日实行专人24小时(当日8:30-次日8:30)值班。
第六条 东明校区值班室设在东明校区综合管理办公室。
第三章 值班工作职责
第七条 东明校区值班工作内容
(一)统筹东明校区值班工作,协调各单位(部门)妥善处理值班期间各类事务,遇紧急突发事件及时向东明校区综合管理办公室主任报告,并按照指示妥善处置;
(二)保持信息畅通,及时、准确向上级和东明校区各单位(部门)汇报、传达有关信息,确保值班信息交互顺畅;
(三)及时收取值班公文函件并按程序上报;
(四)严格执行值班记录制度,客观、准确、及时、全面记录来电来访情况、接办事项和办理进度,与上下班次人员做好工作交接;
(五)坚持安全保密原则,严格遵守保密规定,认真履行保密职责,不泄露学校、部门机密;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八条 东明校区值班工作根据学校通知和工作需要统筹安排。东明校区各单位(部门)须严格落实值班工作岗位责任制,严明工作纪律,严禁擅离职守,坚持做好面对面交接班工作,坚决杜绝联络不畅、非正式人员顶岗值班等现象,确保值班值守工作平稳规范有序。
第九条 学校纪委负责对值班工作的监督检查,不定期对值班工作进行督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记录备案。如因缺岗造成事故或耽误工作的,学校将追究有关单位(部门)、责任人、当事人责任。
第十条 东明校区要加强值班工作,完善健全值班制度,制定应急预案,安排好业务工作,保障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第十一条 遇重大突发事件,值班室应会同东明校区综合管理办公室,按照先电话报告、后书面报告及相关工作要求,向学校报送信息,后续进展及处置结果根据工作情况及时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