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明校区综合管理办公室政治理论学习制度

2025年03月10日 10:50     【点击次】

为进一步推进部门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部门干部职工思想政治素养,切实增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结合部门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学习内容

(一)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线,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领会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

(二)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党的民族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特别是有关高等教育的法律、法规和重要文件以及上级下发的有关会议、文件精神。

(三)认真学习学校党委各项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以及校党委、基层党组织提出的各类学习任务。

第二条 学习组织

(一)综合科根据有关安排,拟定部门全年学习计划,组织集中学习、准备学习资料、做好学习记录、整理档案归档等工作。

(二)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政治理论学习总体负责人,负责审定部门学习计划,确定研讨主题,提出学习要求。

(三)学习时间原则上定为每周二下午,每次不少于2小时,每年安排学习不少于12次。

(四)干部职工根据部门学习计划制定个人学习计划。

第三条 学习方式

(一)集中学习和个人学习相结合。

(二)集中学习采用精读文件、交流讨论、视频教学、专家授课、现场教学等多种方式进行。

(三)部门干部职工在集中学习的基础上,利用业余时间开展个人学习。

第四条 学习要求

(一)要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把政治理论学习与业务工作结合起来,与师德师风建设结合起来,与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紧密结合理论与实践问题组织学习和研讨,严防“两张皮”。

(二)党员干部在政治理论学习中要起好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参加各种学习活动,学思结合,学以致用。

(三)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期间做好学习笔记。

(四)严格考勤,集中学习因特殊情况无法参加,须事先请假。

第五条 学习目标

通过学习,提高部门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政策水平、专业技能和业务素质,塑造精诚团结、爱岗敬业、勤勉务实、开拓创新的复合型人才,以优质高效的工作实现东明校区管理工作的稳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