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明校区综合管理办公室会议制度

2025年03月10日 10:51     【点击次】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和民主集中制的决策原则,严格议事程序,加强会议管理,提高会议效率,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会议形式主要根据会议内容召开主任办公会、办公例会或全体职工会议等。

第二条 主任办公会由主任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副主任以上领导班子工作会议,综合科负责人参加并记录,研究干部、人事、经费开支及重要业务问题的处理和关系到东明校区综合管理办公室工作的重大问题决策。

第三条 办公例会是每周一次特定时间(安排在周二下午召开)由主任(也可委托副主任)主持召开各科室负责人参加的工作例会,综合科负责记录。主要内容是各科室汇报近期工作开展情况、本周的工作安排以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领导根据学校的工作安排及各科室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经协商和征求意见后,统筹布置一周的工作任务,有特殊情况也可临时召开。

第四条 因布置工作、传达上级精神、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和工会活动的需要,经部门班子协商可以召开全体工作人员参加的会议。

第五条 会议纪律

(一)以上各类会议召开前,由综合科负责通知到参加会议的每一个人,与会人员要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会,开会期间不得安排其他活动,以保证会议的正常进行;

(二)严格会议保密制度。各类会议内容和会议研究问题的情况,任何人不得擅自外传;

(三)经过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的事情,每个成员都必须坚决执行,不得各行其是,违者要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四)会议通过的决议和决定,由主管领导人负责传达,综合科负责督办、落实,并及时收集和反馈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