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公寓建设与东明校区管理办公室部门简介和概况 | |
人才公寓建设与东明校区管理办公室是负责学校人才公寓建设、东明校区综合管理、规划建设等工作的直属单位,其主要职责是:
第一条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校党委、行政的决议决定及学校发展规划,负责制定并实施东明校区建设与管理的规章制度,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第二条 负责东明校区校园管理、绿化和环境美化等工作。
第三条 负责开展东明校区有关工作的调查研究、信息收集、交流、反馈和情况通报。
第四条 负责协调、配合学校各职能部门在东明校区的相关工作,做好与政府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
第五条 负责东明校区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和综合高效利用工作。
第六条 负责人才公寓、东明校区(含城北路家属区)工程项目的建设、维护等各项工作。
第七条 按照国家有关基本建设法律法规,负责人才公寓建设方面的申报、立项、规划等手续的办理工作。
第八条 负责协调处理东明校区的各类突发事件和东明校区的精神文明建设、综合治理、爱卫会、保密、信访等工作。
第九条 负责人才公寓建设与东明校区管理办公室信息统计上报及资料的档案立卷、归档、移交工作。
第十条 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稳定、信访、保密等工作。 第十一条 完成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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